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突发事件,加强应急管理工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履行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的重要体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以下简称《突发事件应对法》和国务院、省政府切实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要求,结合我市工作实际,现就进一步做好应急管理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以“一案三制”为重点。 (一)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各县(市、区)政府、廊坊开发区管委会及市政府各部门要按照《突发事件应对法》规定和市政府总体应急预案的要求。抓紧修订完善外地本部门的应急预案。市民政、地震、水利、国土资源、电力、交通、气象等部门要借鉴应对南方雪灾和四川抗震救灾中的经验,对相关预案进行修订完善。要加强对基层组织和单位应急预案编制工作的指导和督促检查,2009年9月底,全市所有街道、社区、乡镇、村和各类企事业单位都要对已制定的应急预案进行再修订,切实增强预案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应急预案体系。要加强应急预案管理,建立预案编制、修订、评审、发布、备案制度,建立预案数据库,实现各类预案之间的相互衔接,提高预案的动态管理和信息化管理水平。 (二)建立健全应急管理组织体系。依照《突发事件应对法》规定和省政府的要求。统一领导,协调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应急委下设办事机构即市政府应急办。各县(市、区)廊坊开发区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和办事机构。乡镇、村(居)社区、企业、学校等基层组织和单位要确定专(兼)职应急管理工作人员,进一步完善应急信息演讲员体系,明确责任,承担日常应急管理的各项职责和任务。 (三)建立和完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机制。强化各地各部门以及各级各类应急管理机构的协调联动机制。充分发挥解放军、武警、预备役部队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和救援抢险工作中的作用。加强突发公共事件预测预警、信息演讲、应急响应、应急处置、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等工作,形成快速高效、协调有序的应急管理工作机制。 (四)抓好应急管理法制建设。认真贯彻执行《突发事件应对法》依法开展应急管理工作。根据我市实际情况。加大行政监督力度。 二、以提高应急处置能力为重点。 (五)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加强公安消防、地震救援、抗洪抢险、森林防火、应急通信、电力抢修、危化品事故处置、医疗救治和卫生防疫等专业救援队伍建设。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企业。配备必要的装备和器材。开展志愿者队伍的组织培训,建 [1] [2] [3]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