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断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 四是要突出重点强化监督检查。要紧紧围绕腐败易发、多发的领域和环节,加强廉政监察;要紧紧围绕招生、收费等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开展执法执纪监察;要紧紧围绕提高工作效率、改善管理水平,搞好效能监察。要加强对设备、图书、教材采购,基建工程招标和人员调动等工作的规范性和合法性的监督审查,加大预防力度。对有关重大事项要实行全程监督。要不断加大执纪办案力度,对违反党纪法规、损害群众利益的各种腐败行为和不正之风,必须旗帜鲜明、态度坚决地予以查处和纠正。要防止和纠正有案不查、瞒案不报和查处不力等问题。要严格坚持依纪依法办案,认真剖析典型案例,抓好警示教育,建章立制,切实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 二、加强监督,严格问责,切实保障全市中小学“减负”工作顺利进行 昨天召开的全市教育工作会议上,“减负”工作是一个重要内容,也是今年教育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如何保障这项工作顺利有效地开展,这也是我们今天这个会议的重要内容。因为,加强“减负”工作的督促检查,提高工作的执行力,是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减负”政策、整体推进我市“减负”工作的重要纪律保障。因此,各县区教育主管部门必须高度重视“减负”的督查工作,强化责任意识和纪律意识,迅速行动起来,认真抓好落实。 一是要加强对督查工作的领导。各县区教育局在会议之后,要迅速成立由行政一把手总负责的“减负”督查工作领导小组,并设立领导小组办公室,专门负责“减负”监督检查工作。要形成以市、县(区)两级教育主管部门为龙头,建立起覆盖全市的督查体系,严格执行县级自查、市级检查、省级督查的工作格局,与其他教学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各县区各学校要做到守土有责,层层落实,切实推进“减负”工作。新学期开学后,我们将联合有关部门到各地进行检查。 二是要明确责任主体。各县区教育局局长是辖区内“减负”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学校校长是本单位的“第一责任人”,要确实履行好“减负”工作的政治责任。须将“减负”督查评估工作纳入各级教育责任目标考核体系,并进行任务分解,将“减负”工作责任落实到具体部门和具体责任人,同时明确奖惩措施。 三是要加大宣传力度,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各地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要加大“减负”督查工作的宣传力度,采取公示牌、校务公开栏、宣传专栏等多种形式,并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平台,公布“减负”政策、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