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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故词的词义特征研究
文章来源:互联网   发布者:中华代笔网   发布时间:2010/1/4 8:50:27   阅读:1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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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文中,曾有所论及。事典,大家似乎并无多少争议,关键是语典和典制词语,目前的典故辞书分歧较多。
以此我在这里对典故词的把握再提出以下两条标准:
一条是文化意义。具不具备文化意义是区分语典词语与普通词语的一条重要标志。我将离开源出语言环境便无法理解、具有源出语言环境义的词语定为语典词,如“伐柯”之用言作媒,“而立”之指代三十岁,就是因为其取义不是其字面义,而是由《诗·豳风·伐柯》之“伐柯如何,匪斧不克。娶妻如何?匪媒不得”及《论语·为政》之“三十而立”这样源头中的具体语言环境所规定的。
另外一条即是典故词语有确切源头可考,这样即把典制词语与一般文化词语区分了开来。如“沙堤”出于唐代典制,史籍有明确的记载,后世用来写宰相,自然可将之视为典故词;而“左券”、“左契”,从《老子》而后的许多典籍看,虽然也是文化词语,甚至可以视作典制词语,但是我们无法弄清其确切的源头,因为它可能是古代有文字而后至纸张出现之前长期存在的一种事物。那时契约都是刻之于竹的,负债人及债权人剖之为二,负债人执右片,债权人执左片。“左券”、“左契”即债权人所收执的作为索偿的一种凭证(关于这一点尚有争议),这样的词语实际上也可能就没什么源头可考,要考,也只能是“事物纪源”一类。如果说它一定源于《老子》,自然不合事理,只不过从现存典籍看,《老子》使用这一文化词语较早罢了,所以我们便不宜把它看作典制词语。
我与二三同人耗时三十多年所编之《典故大词典》基本上是基于以上的把握来收录语典的。至于典制词语,我们为把典故和掌故区分开来,则只收典制词语中有借代、喻指等义的一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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