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安全意识,全面履行职能,采取强有力的措施,扎实抓好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 可见,树立社会管理新理念、扎实抓好应急管理工作具有十分重大的现实意义。但在实际工作中,我发现不少部门和单位还存在认识不足、重视不够、行动不力的问题,必须坚决予以纠正:一是纠正“马后炮”现象。基层应急管理工作就像给患病的人治病,如果小病初期舍不得拿钱防治,生了大病后就要花很多的钱去医治;隐患在萌芽状态时无钱整治,一旦出了大事就要拿大钱,并且造成的损失往往还无法补救。因此,我们要把日常的应急管理工作基础夯实,加大日常应急管理投入,消除隐患,降低事故发生率。二是纠正“无事悠然遇事茫然”的现象。一些部门和单位,对应急管理工作缺乏未雨绸缪的忧患意识和有备无患的防范意识,对本辖区、本部门各类预案不及时修订完善,也不去思考制订的预案是否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和实效性,因而面对突发而至的公共事件时茫然无计,不知所措,不能有效控制局面,甚至发生次生、衍生事件,导致事件的损失和影响扩大。三是纠正“讲在口头忘在心头”的现象。对我们经常提到的安全、信访、稳定工作,大家都知道它的重要性,在座的各位都在各种会议上讲过或听过,但仍有部分同志特别是一些领导干部是讲在口头忘在心头,并没有在内心深处引起高度警觉,仍然存在赌博心理、侥幸心理和麻痹心理。针对这些现象,大家务必要引起重视,高度警醒,认认真真、扎扎实实地抓好本辖区、本部门的应急管理工作。 二、完善三类预案,健全三项制度 ㈠增强防范意识,严格预案管理。古人云:“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预案的制订和完善是做好应急管理工作的前提和基础。根据预案体系规划要求,区级预案分为总体预案、专项预案和部门预案。区政府应对突发事件的总体预案由区应急办负责修订和完善,以区政府的名义发布;专项预案由相应的牵头部门负责修订和完善后由应急管理部门审定和发布;部门预案由各部门根据工作实际制订并送应急管理部门审定后自行发布。各乡办也要尽快建立和完善各类预案体系。在预案的制订和完善过程中,要认真研究和把握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规律,充分借鉴外地成功做法,注重总结汲取以往工作的经验教训,广泛听取专家、部门和基层一线的意见和建议,确保预案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和实效性。同时,要坚持“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要求,提高预案的系统性,从区到乡(办)、村(居)、基层单位,都要制订应急预案,不能出现断层;专项预案 上一页 [1] [2] [3] [4] [5]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