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71人。全年新增参保3065人,完成目标任务的105%。基金征缴完成1503万元,完成目标任务的102%;发放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2738万元,社会化发放率为100%。失业保险参保人数21098人,其中新增参保人数2394人,完成目标任务的126%。征缴失业保险金511万元,完成目标任务的154.8%,为70名失业人员发放保障费35.6万元。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参保单位393个,参保人数13805人,完成目标任务的102%;基金征缴任务完成3300万元,完成目标任务的103%,发放离退休人员养老金4200万元。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24633人,其中新增参保数2002人,完成目标任务的100%,基金征缴完成1632万元,完成目标任务的115%,医疗费用支出1419万元。工伤保险参保人数9276人,其中新增参保46
49人,完成目标任务的125%。生育保险参保人数17617人,其中新增参保2519人,完成目标任务的101%,基金征缴完成37.56万元,完成目标任务的188%。社保基金监督工作富有成效,全县社保基金规范运作率和基金安全完整率均为100%。
(三)执法力度进一步强化,劳动者合法权益得到较好保障实施劳动合同制度“三年行动计划”,和谐劳动关系初步形成,劳动者合法权益得到较好保障。
1.劳动保障监察全面有效开展。全年督促整改和纠正违反劳动保障法规的行为 93起,查处违法案96件,督促256个企事业单位缴纳社保基金入库450万元。不断规范用工行为,督促各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和鉴证劳动合同。全县国有企业的劳动合同签订率达92%,外商投资企业的劳动合同签订率达80%,私营企业的劳动合同签订率达50%。全县各类企业的劳动合同鉴证率为35%。特别是对全县38个合法煤矿进行重点检查,禁止煤炭行业使用女工和未成年人在井下作业,督促合法煤炭行业积极参加社会保险,促进煤炭矿业经济健康发展。
2.认真处理劳动争议案件和群众来信来访,有效化解劳保纠纷。全年受理劳动保障纠纷案30件,调处工资保障纠纷案24件,裁决劳动保险案4件、劳动用工案2件,结案率为98%,维护了劳动者合法权益。及时处理拖欠民工工资来访
人员697人次,特别是对县裕华针织厂拖欠24名民工工资案进行了及时有效的处理,避免了劳资矛盾的升级及群体事件的发生。协调安监、煤炭部门及时调查并妥善处理了煤炭行业5起工伤案件,有效化解了矛盾,维护了社会稳定。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我县劳动保障工作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就业形势不容乐观,工作任务仍然艰巨。劳动力资源仍是供大于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