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诺服务措施、时限、标准和为服务对象兴办的实事;围绕提高党组织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承诺班子建设、队伍建设、制度建设、阵地建设和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等方面所要取得的成效。党员结合个人岗位和自身实际,承诺学习的主要内容、工作质量、服务态度等,并承诺坚定信念,带头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法律法规。党员领导干部还要把带头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政绩观、权力观等作为承诺的重要内容。作出的承诺要注重体现先进性要求,注重结合职责任务与岗位实际,注重为学校发展和教学质量的提高作贡献。 8. 审核承诺。局党委对各支部、各支部对党员的承诺事项要逐一审查把关,召开专门会议进行审查通过。重点审查承诺事项是否符合群众意愿,是否符合实际、切实可行。对不符合要求的,要求修改完善。 9.公布承诺。经审核通过后,各支部的承诺内容由局党委通过教育信息网在系统内予以公开,并报区委组织部备案;党员的承诺要在支部党员大会宣读,同时在学校要设立专门活活动宣传栏和承诺公示橱窗,对支部和个人承诺的事项进行公布,并保留两年,接受群众监督。 10.践行承诺。各支部和党员要围绕承诺内容,制定具体的实施计划,全力创先争优,提高践诺质量。局党委对各支部、各支部对党员的承诺事项要加强跟踪检查督促,确保诺必践,践必果。 11. 结合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整改落实“回头看”工作,教育局党委派出督查指导组,对各支部创先争优活动方案制定、组织动员、公开承诺、宣传氛围等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指导,督查结果将公开通报,并报区委组织部。 12. 局党委成员要对各自联系点开展活动情况加强调研和指导,提出进一步推动活动开展的要求和建议。 (二)6月下旬,组织开展第一次领导点评。 1.汇报情况。点评前,各支部向局党委和联点领导书面汇报前段活动情况,并对进一步搞好活动提出设想和建议。 2.进行点评。局党委对各支部和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进行点评,总结成绩,指出问题,提出整改方向。 3.整改表态。领导点评后,支部书记和党员代表根据点评内容作整改表态发言。 根据点评结果和活动实绩,各支部推荐上报一批优秀共产党员的典型。 (三)9月上旬,集中宣传先进典型。 1.局党委采取组织先进典型系列报道、到示范点参观学习等形式,集中宣传推介一批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使广大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学有榜样、赶有目标。 2.各支部和党员要对照本单位先进典型,对照工作标准,查找自身差距,明确努力方 上一页 [1] [2] [3] [4]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