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专业性调解组织。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各方面的作用,形成依靠基层党组织、行业管理组织、群众自治组织共同化解社会矛盾的格局。对交通事故和因民间纠纷引起的一般治安案件、轻微刑事案件,要探索建立运用和解等方式解决问题的机制。要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化解社会性矛盾体系中的基础性作用,建立“三调合一”的大调解工作体系,积极参与妥善处理突发性、复杂性、群体性社会矛盾纠纷。
7、规范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机制。一是明晰风险评估范围和责任主体。对于镇内大的经济项目有涉及不稳定的因素,统一由分管部门组织相关单位对照枝办文[2008]27号文件形成风险评估材料,交镇维稳办提交镇党委讨论后存档备查。二是加强风险评估工作专项检查,定期对存在不稳定因素隐患的单位开展检查,督促其建立有效化解机制。三是强化风险评估责任追究。对未实施社会性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或组织实施不力引发重大群体性事件或造成重大安全事件的主要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相关部门要严格进行责任追究,综治部门要对其“一票否决”。情况恶劣、后果严重的,要依法依规追究党纪、政纪和法律责任。
8、健全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加强情报信息工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各单位各部门发现有可能引起群体性事件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在第一时间上报。进一步完善应急处置工作预案,从情报信息、指挥机构、现场处置、力量配备、舆论引导等方面明确处置要求。组织应急处突队伍经常性培训和演练,确保一旦发生突发应急事件,能迅速有条不紊地启动应急程序,展开处置工作,有效控制局面,力争不出大事,有事快处置。
9、开展“和谐乡镇”创建活动。按照枝江市的统一部署,以创建“和谐乡镇”为载体,全面贯彻落实 年中央下发的14号文件和省委下发的12号、59号文件精神,督促基层综治维稳组织落实八项工作任务,重点要把工作触角延伸到村、社区,覆盖到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增加控制力和战斗力,切实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加强全镇维稳队伍建设,不断提高他们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大力开展“优秀综治维稳干部”、“优秀治调主任”、“优秀治安中心户长”、“优秀平安单位”、“优秀平安村(社区)”等评选表彰活动,激发基层干部抓综治维稳工作的积极性。
三、加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努力维护治安稳定
10、按照全省统一部署,进一步整合社会管理资源,动员社会力量主动参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