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注意表达准确、措词严谨,准确无误地传达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下级机关对上级机关的上行文要注意态度明朗,观点明确,事实不夸大,矛盾不掩盖。 无论写什么文章,用尽量少的文字反映尽量多的内容,是写文章的基本要求,为此,就必须在遣词造句方面字斟句酌,使公文的字、词、句准确通顺,主词、动词、宾词完整,单句、复句分清,段落、层次分明,标点符号无误。 注意事项编辑 草拟公文,从构思到脱稿都要一丝不苟。动笔前应当做到: 1. 了解领导意图,弄清本文件的性质、行文目的、任务和范围;2. 认真阅读有关文件,明确政策界限; 3. 熟悉业务,必要时进行调查研究,了解实际情况,掌握工作规律。 文件起草时,应当注意以下事项: 1. 要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令和上级机关的有关规定。 2. 简明扼要。请示应当一文一事。 3. 谦虚谨慎,勤勉及时。 4. 贵在得“体”。合乎体式,合乎身份。 5. 人名、地名、数字、引文要正确。时间一般要写具体的年月日。使用数字时,除公文编号、统计表、计划表、序号、专用术语和其他必须用阿拉伯数码者外,一般用汉字书写。 上一页 [1] [2] [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