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引导全社会增加投入;其次是建立督查机制, 领导组将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专项检查;第三是建立责任追究机制, 对认识不清、工作不力、效果较差,特别是被媒体就同一个问题三次曝光的责任部门,将对责任人进行待岗处理;第四是建立目标管理机制。对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要实行单项目标考核,对违反纪律的人员进行严惩,对工作成绩突出的人员进行重奖。
2、稳妥推进城乡管理教育
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有的涉及群众利益,为此要妥善处理好以下两方面的关系。一是处理好综合整治和维护稳定之间的关系。我们要特别注意做到“四个在前”,即:把道理讲在前,把关心摆在前,把法规宣传做在前,把矛盾问题化解在前。要规范整治、文明操作、教育引导,最大限度的争取违规者和违建户的理解和支持,引导他们顾全大局,鼓励他们自行清理乱堆乱放的杂物,停止占路经营行为,拆除违法建设,绝不能因前期工作不到位导致矛盾激化,甚至发生群体性事件。只要我们认真细致做工作,就能取得好的效果。二是要处理好城乡环境整治和关心群众利益的关系。在调查摸底中发现,城乡环境整治情况较为复杂,如有的地方没有垃圾集中点,垃圾没处倒;有的没有集中的市场,取消占道经营,会给周围群众生活带来不便。为此,我们要疏堵同步,拆建结合,设身处地解决好因城乡环境整治给部分村民和居民带来的生产、生活问题,坚持以人为本。有关部门要抓紧研究建设市场退路进厅等问题,例如万源市市政府在取缔马路市场的同时对市区的各个农贸市场划定一定区域免费给原马路市场的业户使用;市城管局现以加快推进垃圾集中点建设。我们可能还会遇到群众反映的一些实际困难,这就要求各级领导要认真研究,尽力解决。在整个治理过程中,各级领导干部,各职能部门都要协调配合,形成合力,做好思想和疏导帮助工作。各部门要落实责任,深入各单位,共同治理城乡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