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某种特定语言中建立了数的符号标记。这种符号标记,即语法上的数(grammatical number),又与实际所指(referential number)存在着一种对应或不对应的关系:有时是复数形式,单数概念,如英语的“trousers”和法语的“fiponsailles”;有时是单数形式,复数意义,如英语的“everybody”,法语的“tout le monde”。
语法化与词汇化、显性与隐性,是语言表达形式和内容形式之间关系的不同表现,是在
历史、文化、思维方式等因素的制约下长期形成的。“在语言表达中,涉及到数的概念时,无非有两个方向,一是要求表达准确,一是要求表现模糊。”
汉语缺乏严格意义上的数的对立形式,表达倾向会模糊一些。以“昨天我和朋友约会去了”为例,相应的英语为:
(3)Yesterday,I made a date with one of myfriends.(或Yesterday,I madeappointments with my friends.)
就两种语言中涉及的两个名词“约会”和“朋友”而言,汉语无标记、无数的概念;而在英语中,则必须体现“date(appointment)”、“friend”的数:或为单数,或为复数,即约会和朋友的概念与数的概念必须叠加在一起,以词汇意义与语法意义相结合的形式来表现内容。在这个层面上,英语的两种意义做到了高度的一致,而汉语则是分离的,模糊与清晰的表达倾向一目了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