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职能部门)和区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下达的任务。 七、考评办法 区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负责对各街道、相关职能部门进行综合考评,按照12项城市长效综合管理数字化考评标准及计分细则,采取样本抽查、随机抽查、专项检查三种方式进行现场考评,并对现场问题和存在问题(市、区信息平台派遣的任务)整改情况进行考评,涉及到专业资质、资格的项目由区监督指挥中心综合考评科组织专门人员进行抽查。 1、计分办法:(1)各街道每月得分由市考评得分和区考评得分两部分组成,总分为100分,其中市考评得分为70分(现场考评、整改得分各占50%,包括区属地职能部门扣分),区考评得分为30分(现场考评、整改得分各占50%)。(2)区各职能部门每月得分由市考评得分和区考评得分两部分组成,总分为100分,其中市考评得分为70分(涉及相关职能部门职责的现场考评、整改得分各占50%),区考评得分为30分(现场考评、整改得分各占50%)。 2、评定标准:按照年度平均得分评定为优秀、合格、不合格。年度平均分95分以上(含95分)评为优秀,80分-95分(含80分,不含95分)评为合格,80分以下评为不合格。 八、奖惩措施 各街道和相关职能部门每月的考评得分情况在区政府网站进行公布,每月召开一次点评会,由区政府主要领导进行点评,全年的成绩列入区委、区政府对各街道、相关部门的年度目标考核范围。 建立城市长效综合管理目标考核保证金制度。各街道党政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年初个人向区政府交纳1万元保证金。年度被评为优秀单位的,保证金予以返还,并奖励其保证金两倍的奖金;年度被评为(亲爱的用户,本文来自中华代笔网www.51yuanchuang.cn,想要浏览更多文章请搜索“中华代笔网”)合格单位的,保证金予以返还,并奖励其保证金等额的奖金;年度被评为不合格单位的,保证金不予返还。相关职能部门的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按街道50%标准执行。同时,在市考核中,因工作落实不到位失分最多,影响全区考核总分的单位,年度不能评为优秀单位,且情况特别严重的,对所在单位党政一把手通报批评。 九、经费保障 各街道、机关部门对城市管理工作在资金上要予以保证,优先安排,对市下拨的城市管理经费,要根据分工职责,确保落实到位,专款专用,全面包干;年度考核奖励经费,由区政府统一落实兑现;区财政要加大保障力度,确保城市长效综合管理工作高效有序进行。 上一页 [1] [2] [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