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和政务公开的措施,利用民主生活会批评和自我批评、职工大会民主评议的办法,把领导干部置于群众监督之下,有效制止了各类不良倾向的发生。在行风建设上,坚持以“服务人民,奉献社会”为宗旨,全面开展了行业作风整顿和优质服务工作,向社会公开了8项服务承诺和市政设施故障报修、服务投诉电话,设立举报箱2个,在每年的全县行风评议中,建设系统各单位没有一个在3名以后,真正做到了让群众满意,让政府放心,树立了建设行业的良好形象。 (五)精神文明建设成效显着。1997年党的十四届六中全会以来,按照县、委政府的工作部署,始终坚持把精神文明建设摆在突出位置,紧密结合建设系统的实际,加大了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力度,全县建设系统职业道德建设不断深化,“讲文明、树新风”活动深入开展,推行社会服务承诺制工作健康发展,对先进典型的学习宣传活动持续深入,职工队伍整体素质进一步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水平不断改进,行业风气有了明显好转,建设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得到了进一步加强,取得了显着成效,为建设系统的改革、发展提供了思想保证和精神动力。通过在建设系统,特别是在窗口行业和单位,组织广大职工深入开展以“服务人民、奉献社会”为宗旨,“讲文明、树新风”、规范化服务达标竞赛等活动,在建设系统较好的树立了建设行业的良好形象。几年来,经过建设系统各单位和广大建设职工的共同努力,建设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受到了上级主管部门和广大人民群众的认可。自1998年以来,先后荣获县委、政府“县级文明单位”、“模范文明单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模范单位”,2002年被地委、行署命名为“地级文明单位”。下属单位全部获得了“县级文明单位”和“模范文明单位”称号。 (六)思想政治工作不断深化。几年来,我们一直把思想政治工作作为党的工作的一大法宝,不断的加强深化,在机关建立了思想政治工作责任制,努力做到层层落实,人人负责,通过开展思想政治理论教育活动,进一步坚定建设系统广大职工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心,激发投身改革、建功立业的积极性,把热爱社会主义、热爱祖国、热爱金塔、热爱岗位结合起来,起到了弘扬正气,树立建设行业新形象的积极效果。 2、抓党建,进一步加强了基层党支部建设。一是加强了基层党支部组织建设,结合党委的成立,强化了对基层个支部班子的建设,调整充实了支部班子,明确了支部工作职责,党委积极联系和亲临各基层组织学习并现场指导支部建设工作,使各党支部 上一页 [1] [2] [3] [4] [5] [6]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