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要注意词的感情色彩,分清词的褒、贬及中性的性质。 ㈡简洁。纪检监察公文的内容要简洁,语言也要简洁,不拖泥带水。 ㈢朴实。要用准确、朴实无华的语言深入浅出地去表达丰富的内容。 ㈣规范。语言要规范化,要用标准的现代汉语,不生造词汇,不乱用简称,也不能用不规范的繁体字或简化字,除特殊情况外,一般不使用口语或方言。 五、纪检监察公文的表达方式 常用的基本表达方法有三种: ㈠记叙。纪检监察公文中对某一情况及问题的调查报告,对某一案件的调查报告,在通报或决定中对某一事件的叙述等,都要采用这一手法。记叙必须注意这样两点: 1、真实、准确。 2、不记流水帐。 ㈡议论。纪检监察公文的议论,是指对某一事情、某一问题的客观判断、评价和准确的分析说理。这是纪检监察公文中所普遍采用的表达方式。议论必须掌握好这样三点: 1、论点准确。把握住问题的核心,用正确的观点有的放矢地论述,是论点准确的两个重要方面。 2、论述充分。就是要用充分的事实和道理来说明论点,做到有理有据。 3、逻辑严密。首先要构思严谨,其次还要行文严密。有了精细准确的构思,再稳扎稳打、步步为营,最后才能取得正确的结论。如果立论正确、但论述的方式不正确,那么结论也不会正确;如果立论和论述方式都正确,但逻辑不严密,漏洞百出,那么得出的结论也会受影响。因此逻辑严密,判断正确才可能有保证。 ㈢夹叙夹议。夹叙夹议,是在记叙中议论,在议论中记叙。既可以从事实的真实客观记叙中来阐明观点和作出结论,也可以在阐明观点、得出结论之后再用事实来加以论证。 在运用夹叙夹议方法写作纪检监察公文时,一定要注意观点与材料的统一,两者不能互相矛盾。 六、纪检监察公文专用名称 纪检监察公文要反映各类问题、各种情况,需要使用许多专用名称。应注意以下几方面: ㈠对于某些领导人的称呼要准确。 ㈡译名要统一。 ㈢全称与简称。某些名称在公文中第一次出现时应用全称。如果名称太长或太繁锁,可以注明后使用简称,简称要按习惯用法写。 ㈣注意不要使用一些方言及个别难懂的术语。 七、纪检监察公文数字用法 ㈠使用统一。数字有基数、序数、分数、倍数、概数等几种。不同的数字都有其不同的特点和使用范围,不能随便使用。 1、必须用阿拉伯数码表示的范围。 ⑴表示数量、长度、高度、面积、体积、重量等各种计量的数字,必须用阿拉伯数码表示,但其中如果在数字很少,全篇一致的情况下,可以写成为“三千”、“二百”;表示若干万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