够清楚的时间概念,如“去年”、“前天”等,而应写明具体的年、月、日。公文中如出现历史朝代年号时,同时加注公历年份。
3.4.标点符号。有将间隔号“·”写为点号“.”的,如“96·8洪水”写为“96.8洪水”,“山东某某志·黄河志”写为“山东某某志.黄河志”。还有的连接号使用不规范,如“2月2-6日”,使用连接号,应占一字的位置,并上下居中。
4.规范公文格式,提高公文质量的措施
4.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规范公文格式,防止格式的随意性,维护其规范的体式,对于进一步提高公文的处理效率,推动机关正常工作的开展,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领导和机关工作人员都要从这个高度去认识规范公文格式的重要意义。各级要加强对公文处理工作的领导,不仅明确分管领导分管,安排业务精、责任心强的文秘人员专职从事公文的审核,而且各级领导还要带头学习公文处理知识并模范遵守。
4.2.加强文秘队伍建设
适应新形势下公文处理工作的需要,必须建设一支思想素质好、工作业务硬、勇于吃苦、乐于奉献的文秘队伍。加强文秘人员的政治理论学习,不断提高他们的理论和政策水平,使之认识到文秘岗位肩负的重任,树立一丝不苟、精益求精的工作作风,增强干好工作的自觉性。加强文秘人员的业务培训,积极创造条件,支持文秘人员参加业务知识的培训学习,尽快提高业务素质。
4.3.健全制度,规范程序
各级各单位应根据《办法》和上级的实施意见,相应制定本单位公文处理的实施细则,建立健全有关的公文处理制度,严格发文处理中的拟稿、审核、校对、印制等每一道程序,做到有章可依,照章办事,形成公文处理规范化的运行机制。坚持公文处理由办公室统一把关办理的原则,防止“政出多门”。对某些格式问题,要做出统一规定,保证规范的公文格式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