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制定跟进、赶超的具体措施,形成比、学、赶、帮、超的浓厚氛围。 (四)9月下旬,开展第一次群众评议和第二次领导点评。 群众评议按以下程序进行: 1. 通报活动情况。支部通过召开会议等形式,向党员群众通报活动进展情况。党员写出书面活动小结,向党支部报告活动情况,并在公示栏公布。 2. 组织开展评议。对支部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局党委采取召开评议会、随机电话访问、发放调查问卷或设立评议网站等方式进行评议。参加评议的人员应包括本支部的全体党员和管理、服务对象代表。对党员参加活动情况,由各支部通过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民主生活会和设立评议投票箱等形式,组织党员互评和群众评议 3.公布评议结果。对群众评议支部的结果,要通过当场宣布、公示栏张贴等途径予以公布;对群众评议党员的结果,要召开党员会议予以公布。 4.进行整改提升。对在群众评议中反映出来的问题,各支部和党员要制定整改措施和计划,积极进行整改提升。 领导点评重点对第一次点评中指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点评。 (五)10月上中旬,组织第二次全面督查指导。 10月上旬,局党委对开展活动举措创新、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进行经验总结;对活动开展不力的,予以通报批评,限期整改。 (六)11月上旬,开展践诺自查活动。 各支部和广大党员,对照自己作出的承诺,查进度、查差距、查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完善,确保年底承诺全面兑现。 (七)12月下旬,进行年度考核总结。 1.根据承诺兑现情况,局党委进行第三次领导点评。 2.结合年度考核工作,在点评、评议的基础上,以“岗位胜任度、发展贡献度、群众满意度和社会美誉度”为重点,局党委对支部和党员在创先争优活动中的表现进行考核,凡考核不达标的年度不得评为先进。 三、工作要求 (一)局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组成人员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对学校创先争优活动的督查指导、协同配合,确保系统创先争优活动有序开展,取得实效。 (二)各支部要把创先争优活动作为支部工作的重要内容,不断创新活动载体,严密组织,创出特色,按照活动中支部领导机构和工作班子人员分工,紧密协作,抓紧抓实各个环节,学校要给予必要的经费保障,确保活动的有序开展。 (三)每一名党员要以饱满的热情积极投身到活动中来,以出色的工作实绩践行共产党员的先进性,以坚定的理想信念在群众中树立一面旗帜,在活动中锻炼自己,不断提升和完善自我,争当一名优秀共产党员。 中共市区教育局委员会 2010年 月 日 附: 石峰区教育局创先争 上一页 [1] [2] [3] [4]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