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作,增加硬件投入,逐步改善法院办公环境,提高办公的科技含量,提供强大的物质装备保障,使法院工作的进一步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五、深化法院改革,提升司法能力。深化各项改革是实现法院工作创新的必由之路,要根据最高法院“二五改革纲要”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就法院内部改革制定实施意见。法院改革要突出重点,上下联动,分步实施,务求实效。 一要建立权力制衡机制。进一步完善“立审分立,审监分立,审执分立”制度,切实推行统一立案体系,使立、审、执职责明确,分工合理,运转高效。二要增强办案效率意识。继续推行民事案件繁简分流,刑事案件普通程序简化审,简易案件即收即审等做法,在确保办案质量的前提下,尽可能简化程序,快立、快审、快执,提高办案效率。三要拓宽司法调解范围。积极探索建立符合行政诉讼特点的行政诉讼和解制度,尝试调解解决刑事自诉案件和其他轻微刑事案件的新模式,加大刑事附带民事案件 调解力度,强化执行和解工作等,充分发挥司法调解作用。加强法院内部管理。四要科学制定绩效考核制度,要完善决策目标、执行责任、考核监督体系,按照质量、效率并重的要求,分解权限、细节管理、奖惩兑现,使法院管理更加制度化、标准化、人性化。 六、坚持党的领导,接受人大监督。党的领导、人大监督是做好法院工作的根本保证。人民法院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发挥积极作用,离不开党的领导和人大的监督,党的领导和人大监督为法院工作指明了正确的政治方向。在新的一年里,法院要进一步增强自觉接受和依靠党的领导的观念,自觉接受人大监督。 上一页 [1] [2] [3] [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