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主义法制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统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是一切统计行为的准则,是科学、有效地组织统计工作,保障统计数据准确性、及时性的根本保证。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加强统计法制建设,保证统计工作秩序。一是要坚持统计法制普及教育,把《统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作为普法的重要内容,加强和改进宣传教育方式,增强全民统计法律意识,努力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和统计人员执行统计法律法规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二是要严肃统计法纪,进一步加大对虚报瞒报、弄虚作假等违反《统计法》及有关统计法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切实保障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独立行使统计调查、统计报告、统计监督等职权;三是各级部门对统计部门执法巡查工作要积极支持与配合,对不支持不配合甚至阻挠统计执法的行为,要严厉查处,维护统计工作秩序。
三、加强领导,密切配合,为统计事业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随着形势的变化,统计工作任务越来越重,范围越来越广,地位也越来越重要。因此,全社会都要高度重视,关心支持统计工作,努力为统计事业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和工作氛围。
一是各级领导要重视、要负责。统计是政府对社会经济运行进行宏观调控和管理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是一项社会性系统工程,涉及经济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涉及各个行业和各个部门。各乡镇、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要统一思想,进一步提高对统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把统计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一把手作为统计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加强对统计工作的领导,并明确一名副职同时分管统计和企管工作,乡镇长和主管副职要经常听取统计工作汇报,帮助解决统计工作中遇到的难题,要从政治上、经济上关心爱护统计人员,抓好统计队伍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业务建设,大力支持统计人员依法进行统计工作,对统计站、企管站上报的数据,必须经乡镇长签字后才能上报。今年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和利税指标、能源消耗指标也要列入乡镇和企业的考核目标。各乡镇要加强调度,加大固定资产投入力度,同时注重投入产出效益,使乡镇经济健康协调稳步发展。各部门、各企业上报的统计数据,一把手也要签字把关。总之,各级各部门各单位领导要对上报数据负总责,要带头维护统计数据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二是各级各部门要支持,要配合。统计工作是各级各部门共同协作配合来完成的,部门统计是全县统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要严格按照《统计法》的规定进一步明确各自的统计职责,要落实好各部门定期向县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