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两家试点银行均根据国际通行惯例完成了公司治理法律文件的制定和“三会”等组织机构的设立工作,股份公司框架下的银行治理开始发挥效用。目前两家股份制银行大多数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已到位,特别是引入一些国内外知名的专家学者和银行家作为外部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大大提高了银行公司治理和经营管理的专业化水平。另外,两家股份银行还积极通过引入战略投资者和公开上市推进股权多元化工作。建银股份已于公司成立时引入了中央汇金公司、建银投资、宝钢集团、长江电力和国家电网5位发起人股东,率先实现了股权多元化。
2004年,两家试点银行还加快推进内部管理及风险内控制度改革。两家试点银行均聘请了国际知名的财务顾问、管理咨询公司以及法律顾问等中介机构,协助其根据国际化标准设计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的制度框架,规范推进股份制改造。在外聘中介机构的协助下,两家试点银行已分别借鉴国际先进经验就拟定发展战略和规划、改革风险内控体系、实行机构扁平化和业务垂直化、推进人事激励改革、完善财务会计制度、加强信息科技建设以及做好改革培训宣传工作等方面制定了专项改革方案,多项改革已进入实施阶段。
四、公司治理改革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
如果国有商业银行不是抱着通过上市来改善公司治理的话,仅仅为上市而上市,则不仅不能充分利用资本市场的监督和约束机制督促银行改善内部治理和管理,反而可能因内部管理不规范而适得其反,影响到国有银行改革和发展的大局。
目前,中、建两行财务重组、机构改组工作基本完成,财务状况明显改善,股份制框架初步建立,股份制改革已经取得显著进展。但是,与规范化的股份公司特别是国际先进银行相比,两家试点银行的公司治理改革还处于起步阶段,与现代企业制度所要求的公司治理机制没有完全建立起来,多数内部管理和风险内控制度改革也还没有到位,银行内部真正的自我“造血机制”还未形成。因此,在改革过程中,一些银行分支机构还可能发生一些经济犯罪案件,社会信用环境还没有根本改善,不良资产反弹问题以及操作风险、市场风险仍会发生。所有这些,都会增大国有商业银行改革的难度。下一步,股份制改革的重心将转移至完善公司治理机制上来,改革已进入攻坚阶段。
(一)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机制
从狭义上看,公司治理是指为解决因所有权和经营权相分离而产生的委托-代理问题而设定的制度安排,具体主要指公司“三会”及高级管理层等组织机构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