伍;二是要以辅于传统保障型产品营销,健全代理领域。传统保障型产品(即个险)由于偏重于保险之本质特征,即保障功能,而目前市场保险密度和保险深度都还处于低水平,因而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因此,2005年我行将根据自身发展水平进行试点工作,努力实现新突破;三是要建立多渠道的财险营销机制,力争代理效益最大化。各行要以信贷职能前台为依托,全面整合资源,必须将信贷财产抵押物保险代理内容纳入贷审会审议内容,市分行要求:自2005年起,各行新发放法人客户贷款保险资源在农行代理率不得低于90,个人汽车、商铺、住房贷款保险代理率应达到100,并将此指标纳入贷后管理的重要内容加以考核。以上工作必须作为一项制度执行,市分行将不定期进行专项检查。信贷前台部门应抓好对应客户保险的代理工作,必须横向建立起目标挂钩考核办法,防止信贷客户财产保险出现脱保、漏保现象。保险代理部门要充分发挥牵头部门的作用,积极协调各职能部门的关系,要严格实行保险代理归口管理,切实履行与保险公司一切的接洽职能,严禁出现多个部门分管现象。四是要以“小业务”做“大文章”,即以柜台财险为突破口,丰富财险代理内容,实现代理收益最大化。各行要因地制宜地选择当地客户需求甚旺的财险产品,结合财险公司推出的激励方案(德农银[2005]号文件),重点抓好以家财险为主的柜台险销售;与财产保险紧密结合的短意险、健康险销售;适合中小企业的定额财险销售;五是要集约自身资源,建立风险防范机制。各行自有财产投保必须按德农银办发[2005]44号文件精神执行,采取“省分行确定投保政策,各级行遵照执行”的方式,实行“到期必保,谁脱保谁负责”的原则,对违反规定的,分行将对其严肃处理。现有到期保单仍在太平洋财险公司投保,投保截止日期为2005年6月30日,7月1日省分行将对全省自有财产投保统一招标,各行要对投保标的、险种、保费、经办人等情况作好登记,便于统保后核查。 (三)强化管理工作,促进保险代理良性发展。一是要规范代理资格管理。今年保监局、银监局将加大银行、邮政保险代理业务的监管力度,并明确要严格执行保险兼业代理资格准入与业务范围管理,提出“三个严禁”,即:严禁无证经营;严禁在法定营业场所外代理保险业务;严禁兼业代理机构超范围代理;因此,各行必须安排专人再次对以上内容进行排查,凡不合规的必须于四月底前整改完善,否则一经保监局、银监局监管通报不合规,市分行将追究其领导责任。二是要规范保险合同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