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后监管成本等。 三、关于加强机关作风建设的建议(一)选派机关干部到基层挂职锻炼。各级党政机关要建立机关干部到农村、企业基层工作机制,每年选派机关干部到农村、企业基层挂职锻炼,在基层实践中培养锻炼干部,“越是艰难困苦,越能锻炼人,越能考验人”。机关干部只有真正深入基层,才能了解老百姓想什么,要什么,干什么,才能找准机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通过挂职锻炼,使广大机关干部学会换位思考,不断转变机关作风、提高办事效能,增强宗旨观念和服务意识。 (二)建立长效机制,保持与驻点村和企业联系。机关作风建设是一项经常性、长期性工作,又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坚持与时俱进、创新发展,常抓不懈、常抓常新。要继续深化“四进四访”活动成果,保持与驻点村和企业联系,牢牢把握保持党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这个作风建设的核心,坚持把服务民生、维护群众切身利益作为作风建设、创新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群众最不满意的地方、最关心的地方、最盼望的地方,着力推进作风建设、创新工作,以作风建设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三)强化责任,实行包村和包企业联户制度。以“转变干部作风、关爱困难群众、密切党群关系、统筹城乡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为目标,以领导包村包企业、部门包组包车间、干部包户、党群结对为载体,充分发挥机关各部门和党员干部在人才、资金、政策、信息、技术等方面的优势,千方百计为农村和农民办实事、解难题,努力形成部门联动、城乡联姻、帮贫扶困、互促双赢的新格局。要建立组织对接制度。机关党组织要对农村“两委会”班子和企业党组织实行定点帮扶,指导农村企业基层党组织开展活动,提高农村企业党组织在引领发展、服务管理、维护稳定等方面的能力,促进农村企业基层组织依法办事。 (四)发挥司法行政机关职能作用,努力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司法行政机关承担着法制宣传、人民调解、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等工作职能,在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紧密结合农村企业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新情况和新问题,充分发挥法制宣传教育、人民调解、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等工作职能作用,大力普及法律知识,引导群众知法、守法和依法办事。进一步建立健全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及时调处矛盾纠纷,维护农村企业社会稳定。深入开展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维护社会正义。 几个月的走访活动,我们走遍驻点村企业的每家每户,深切感受到党的富民政策给农村和农民带来的深刻变化,深切感受到党的优惠政策给企业发展带来的生机。尽管农村和企业发展也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但农民和职工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理解和信赖是有口皆碑的。通过开展“四进四访”活动,使机关干部受到了锻炼,增长了才干,转变了作风,提高了机关干部做群众工作能力。我们将认真总结“四进四访”活动工作经验,结合收集整理民情民意,研究制定机关干部密切联系群众办法和举措,始终保持同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把“四进四访”活动取得的成效转化为推动司法行政工作发展、促进机关作风建设的力量。进一步加强与驻点村和企业的联系,共同研究制定长期发展规划,积极帮助村民排扰解难,充分发挥司法行政部门在服务农村和企业发展,维护农村和企业社会和谐稳定中的作用。 上一页 [1] [2] [3] [4] [5] [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