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指《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登记的企业全部经营业务。 (七)注册资本:指企业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登记的全体股东或者发起人实缴或者认缴的出资额。新设立企业的注册资本,要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核实的注册资金一致;存续企业的注册资本,要与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年检合格、加盖年检印鉴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上登记的注册资本一致。 (八)储煤场地面积:指煤炭经营企业在煤炭购入与销售过程中,用于中转储存煤炭、经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审查颁发产权证明所核定的场地面积,以平方米为计量单位。 (九)从业人员:指在本企业工作取得劳动报酬的全部人员数。 (十)煤炭经营专业人员:指在本企业从业人员中,专门从事煤炭购销、计量、质量检验、储存管理等人员数。 (十一)行政主管部门(单位):指与企业有隶属关系的上一级行政管理部门或企事业单位。 上一页 [1] [2] [3] [4] [5] [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