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注明“研究提出意见”,是表示征求意见,要求有关部门提出办理意见供上级领导机关办文参考,主办者实际上是请示件的主送机关。比如,关于纪念设施问题,地、市委请示省委,省委办公厅的办文部门可请省委宣传部研究提出意见,省委宣传部的意见反馈给省委办公厅后,由省委办公厅报省委同意,而后再以省委名义报党中央、国务院审批。二是请某某部门商某某部门研办的件,两个承办部门,以前者为主,由前者牵头承办。牵头单位应当充分征求商办单位意见。如果两个单位意见不一致时,应将两种意见同时报上级机关酌定。三是注办件的分送范围要得当。一般请部门研办、研究提出意见的文件都应当分送有关领导同志,使领导同志知道某文件已由某个部门承办。如果主管领导对请示有批示,可由办文人员直接告知承办单位。 函办件。就是用函的形式通知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办理意见的文件。办理函办件要注意三点:一是请示件中的内容涉及几个部门,需要各方面征求意见,又不便于请某一个部门承办的,办公厅(室)可分别发函。函中可写明:“现将某某请示转去,请就某某方面的问题研究提出意见。”二是办公厅(室)领导同志有批示的文件,而该批示不便于和承办部门见面,就用发函的形式,并可以把“此件是领导同志交办的”这样的消息向承办部门传递过去。三是一些特急件,需要限定承办部门在一定期限内办完,用函的形式可以说清楚。 3.批办 批办是指有关负责人认真阅读分析文件后,提出处理意见。这是一项由法定责任者履行法定的事务处置权的决策活动,规定了对具体文件的处理方法、程序、具体承办责任、承办原则与要求等,对公文效用的实现具有决定性影响。 批办公文时应注意: (l)不越权批办; (2)严格控制批办范围; (3)批办意见明确、具体、切实可行; (4)采取措施保证批办意见执行; (5)如待办问题自己无权或无法处置,可将批办改为拟办; (6)填“公文处理单”。 4.承办 承办是指具体承接处置文件内容所针对的事务与问题的活动。是公文处理的中心环节。为使文件所涉及的问题得到解决,承办可采取召集会议、面谈讨论、电话沟通、实地调查指导、现场协调布置等。承办是各级机关的重要职责,其依据是有关法规、指令、决定等。更具体的是上级领导依照法规、决议等作出的批示、口头指令或以其它形式传授的意图。 承办公文应注意: (l)吃透有关法规、方针政策; (2)加强调查研究; (3)努力协调各方关系; (4)有效运用各种承办方式; (5)分清主次、缓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