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写作是每个行政岗位人员应该掌握的基本技能,别的不说了,为了少闹点笑话。转帖两份资料,加粗和划线部分为本人所加,期望与有意提高公文写作水平的公务人员共同学习:
转发类通知是指转发上级机关或同级机关或不相隶属机关文件的通知,在承上启下的机关使用频率很高。这类通知内容相对比较简单,但要写好写精也不易。从当前的办文实际看,仍然存有标题拟制不当,照抄照转等一些问题。写好这类通知,要处理好以下三个问题。
一、标题怎么写,标题太长怎么办
公文的标题由发文机关、事由、文种构成,转发类通知的标题,一般也由“发文机关+关于转发+原文标题+文种”组成。但实际办文中,有省略发文机关的,也有省略重复介词的等等。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卫生局等部门关于农村卫生机构改革与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政办发〔2004〕26号)。
在转发式通知中,经常会遇到转发的层次较多的情况,这时标题中“关于”、“转发”、“通知”反复在一个标题内多次出现,十分累赘,让人读起来别扭,理解起来困难。为使标题简练、流畅,方便理解,可采取以下方法处理。
1. 省略法。一是省略发文机关名称。二是省略介词“关于”或文种“通知”。当原文标题中有“关于”一词时,且文种为通知,标题可拟为“转发+原标题”。如《转发××水利委员会关于激励创新办法的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办[2004]2号)。被转发的文件文种不是通知时,还要加上通知。三是省略被转发文件联合发文机关名称,只在正文里列出各个联合发文机关。如《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监察部等部门对征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补偿费管理使用情况开展专项检查的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4]31号)。
2. 替代法。有的文件标题很长,采用省略法拟制标题仍然很长,可用发文字号作为新拟标题的事由,以替代原文标题。如<<转发监察部监发[2004]2号文件的通知>>(××监[2004]6号),倘若不如此替代省略,拟制的标题就应是《转发监察部关于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加强对贯彻执行〈行政许可法〉情况进行监察的通知的通知》。但用替代法拟制标题让人不容易一眼看出发文事由,也可用发文字号加事由的办法来解决这一问题。如<<××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办发[2004]38号文件切实做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清理工作的通知>>(×政办发[2004]41 号),既避免了冗长,又标明了事由。
3. 直转法。如果上级的文件,到本单位时已经经过了三、四层转发,这时可以直接转发初始发文单位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