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深化领导干部“双联”活动在全市开展党员干部联系困难家庭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及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下发的《关于做好党员干部联系困难家庭工作的通知》要求,为扎实做好党员干部联系困难家庭工作,全面深化领导干部“双联”活动,结合市直联系单位党员干部及我镇困难家庭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按照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部署要求,结合深化领导干部“双联”活动和“第一书记”工作,以“接地气、受教育、解难题、改作风”为主题,组织市直联系单位党员干部、“第一书记”开展联系困难家庭工作。通过联系帮扶困难家庭,使广大党员干部切身体验困难群众疾苦,深入了解各级党委、政府关于社会保障等民生政策的贯彻落实情况,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反思和整改工作,进一步增强同人民群众的感情,切实改进领导作风和工作作风,为即将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做好准备。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统筹谋划。联系困难家庭工作要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干部“双联”、“第一书记”、在职党员回归社区等工作结合起来,立足实际,完善措施,扎实推进。 (二)坚持领导带头。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联系困难家庭,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形成主要领导带班子成员、领导干部带一般干部的浓厚氛围。 (三)坚持全面覆盖。在积极对接上级联系帮扶的同时,坚持上下联动不重合、全面覆盖无死角,搞好统筹部署,确保纳入民政部门统计范围的特困家庭,都有党员干部联系。 (四)坚持求真务实。本着自觉自愿原则,根据个人实际,针对困难家庭状况,量力而行,采取灵活多样、务实有效的方式开展联系帮扶工作,不搞一刀切,不提不切实际的目标要求。 (五)坚持标本兼治。联系困难家庭既解决个别群众的当前困难,更着眼长远,从政策层面查找产生问题的根源,通过完善社会保障、扶贫济困、社会救助等制度,从根本上保障困难群众权益。联系困难家庭不得动用公共资源和社会资源,防止因领导干部帮扶把公共资源和社会资源倾斜到个别困难家庭。 三、参加人员 市级联系领导,市检察院、市委党校、市地税局、滕州国调队、市中小企业局、市水务局、市果树服务中心、镇副科级以上党员干部及市派“第一书记”。 四、联系对象 主要是各级民政部门确定的城乡低保家庭中的特困家庭,以及其他因大病、重残、年老体弱、家庭变故、天灾人祸等原因陷入 [1] [2] [3]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