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全市志愿助残工作的组织领导,扎实推进全市志愿助残工作的深入开展,促进志愿助残活动的有序化、普及化、经常化、基层化,现制定2017年度全市志愿助残工作意见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严三实”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中发[2008]7号)和中央文明办、中国残联等8部门《关于加强志愿助残工作的意见》(残联发[2010]15号)的精神,紧紧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助残志愿服务精神,倡导“平等、参与、共享”的现代文明社会残疾人观,坚持鼓励和自愿相结合、无偿利他与保障服务相配合的原则,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力量,积极开展各类形式多样、具有特色、成效显著的志愿助残服务,形成全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的良好社会风尚。
二、工作任务
(一)扎实推进助残志愿者队伍建设
1.进一步完善志愿助残工作体系。各地要加强志愿助残工作的领导,积极发展各类助残志愿者队伍,建立县级市(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助残志愿者队伍。要采取组织动员与自愿参与相结合、定向招募与临时召集相结合、基本队伍与流动队伍相结合的方式,不断壮大助残志愿者队伍。要按照“有助残志愿服务制度、有助残志愿服务队伍、有助残志愿联系站(点)牌子、有助残志愿服务台账”的要求,在基层建立和完善助残志愿者联络站(点),各助残志愿者联络站(点)要做到服务制度、活动内容、队伍网络“三上墙”。
2.进一步加强助残志愿者的培训。各地要依托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康复中心、托养中心、助残志愿者联络站(点)等志愿助残服务阵地,定期组织助残志愿者学习、培训和交流,传授残疾人业务基本知识和服务技能,不断提高助残志愿者的服务意识、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
3.进一步培育助残志愿服务团队。各地要与加强各类志愿者团队、社会公益组织的联系,建立有效的联络机制,使之成为助残志愿服务的中坚力量。要根据残疾人的特定需求,结合志愿者团队的能力特长,做好志愿者服务团队与残疾人服务对象的有效对接。在开展助残志愿服务中,各地残联要积极为志愿者团队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支持,并引导助残志愿者团队不断优化和提升助残志愿服务的水平。
(二)不断丰富助残志愿服务内容
各地要充分挖掘社会志愿助残服务资源,结合当地实际,积极组织开展志愿助残服务活动,不断丰富志愿助残服务内容,广泛发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