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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系统“三个至上”学习心得
文章来源:互联网   发布者:中华代笔网   发布时间:2010/10/8 14:16:36   阅读:19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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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初,我有幸参加了全省政法系统为期三天的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专题学习班。三天的封闭学习使我受益非浅,感受最深的是,坚持“三个至上”,对人民法院来说,实在是太必要、太重要了,可以肯定地说,“三个至上”是新时期人民法院履行司法职能,做好审判工作的法宝。
  “三个至上”集中体现了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必须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三者之间的有机统一,集中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政治性、人民性、法律性的高度统一,是新时期人民法院工作的重要指导思想。在我们基层法院,如何体现和践行“三个至上”的重要指导思想,把“三个至上”变成全体法官的行动,成为全体法官的行动准则,切实把基层法院建设成为服务大局、维护稳定、保障民生、促进和谐的战斗堡垒,是我们应当认真研究和解决的重大问题。本人认为,应突出解决好武装头脑和指导工作两个方面的问题。
  一、切实用“三个至上”的指导思想武装法院干警头脑
  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三个至上”是对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规律的科学总结,是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新发展,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对人民法院的必然要求。“三个至上”中,“党的利益”是根本,“人民利益”是核心,宪法法律是保障,三者互相联系,缺一不可。坚持“三个至上”,才能确保人民法院工作朝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前进,才能在新形势下不断开创人民法院工作新局面。构建和谐司法、民生司法,必须坚持用“三个至上”思想武装基层法院干警的头脑。
  要使法院干警们懂得,“始终坚持党的事业至上”,是人民法院工作沿着正确方向前进的政治保障。党的事业本质上也就是人民的事业,人民法院事业是党的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新形势下要做好人民法院各项工作,就要始终把人民法院工作置身于党的绝对领导下,自觉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针,自觉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使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把司法工作放在为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保护党的执政使命的高度去谋划和思考,坚决抵制各种错误的政治观点的影响,把思想统一到“始终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上来。
  要使法官们懂得,“始终坚持人民利益至上”,是中国共产党的根本宗旨,也是社会主义宪法法律的最高价值要求。法院的人民性决定,人民法院不能为了审判而审判,而应当通过审判执行活动体现司法为民,把司法为民作为人民法院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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