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小时求稿热线:18810158858
代写问答 更多>>
> 更多
成功案例 更多>>
> 更多
     当前位置 > 首页 >> 工作意见 >> 文章内容
    
2010年退耕还林政策措施实施工作意见
文章来源:互联网   发布者:中华代笔网   发布时间:2010/11/3 10:33:28   阅读:1233
    代笔网-诚信代写网-诚信代写公司承办的网站,专家提醒广大客户写稿要找诚信机构代写,因为诚信,所以相信!24小时求稿热线:18810158858 在线专家QQ:270459459 客服QQ: 315845678
 
  为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建立解决退耕农户当前和长远生计问题的长效机制,国务院下发了《关于完善退耕还林政策的通知》(国发(2007)25号),省政府制定了《关于完善退耕还林政策措施的意见》(冀政(2008)40号),各有关县(市、区)、有关部门要根据上级文件精神认真抓好落实,现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完善退耕还林政策的重要意义
  完善退耕还林政策是国家巩固生态建设成果、解决退耕农户生活困难和长远生计问题的一项重要措施,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生态建设的高度重视和对广大退耕农户的深切关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市退耕还林工程涉及全市17个县、21万退耕农户、78万农民,国家下达补助资金4亿余元,是我市生态建设史上国家投入最大、覆盖面最广的重大工程。由于工程量大、涉及农户多、时间跨度长,解决退耕农户长远生计和巩固工程建设成果任务十分艰巨。国家完善退耕还林政策,是我市退耕还林工作的一个十分难得的发展机遇。各有关县(市、区)和部门要全面理解和准确把握上级文件精神,围绕“既要巩固好成果,又要使退耕农户的生计得到保证”这一主题,认真研究和分析政策实施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和可能出现的新矛盾,增强工作预见性。要通过多种形式全面准确地宣传政策,让干部掌握政策,使每个退耕农户明白政策,营造巩固退耕还林成果良好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使广大退耕农户感受到党和国家对他们的关怀,确保国家完善退耕还林政策落到实处。
  二、认真做好直补资金发放工作
  各县(市、区)要全面落实对退耕农户的直补政策,按照原有的资金渠道和兑现方式,坚持“严格检查验收、认真搞好公示、及时兑现到户”的工作要求,将直补资金不折不扣地兑现到退耕农户手中。在政策落实中,既要为退耕农户着想,更要对国家生态效益负责。对退耕农户不履行管护义务、成效达不到要求、检查验收不合格的,按照省有关规定,暂缓兑现政策,责令限期整改;拒不整改的,由乡(镇)政府或林业主管部门统一组织整改,其所需费用由被整改的退耕农户承担,待补植合格后兑现补助。
  三、全面落实退耕还林成果巩固配套措施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要认真落实退耕还林工程政府首长负责制和目标管理责任制,深入贯彻国家有关条例规定,切实维护退耕农户利益。要加大退耕地毁林复耕案件的查处力度,对破坏森林资源、违规使用退耕还林资金、严重侵害退耕农户利益和工程建设质量出现严重问题的,严肃追究

[1] [2]  下一页


【 字体: 打印本页 |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