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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10.7亿元财政资金给困难群众“送温暖”
文章来源:互联网   发布者:中华代笔网   发布时间:2010/1/4 9:26:00   阅读: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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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从山东省财政厅获悉,为妥善解决城乡困难群众冬令期间的生活问题,山东省财政厅于元旦前及时拨付了10.7亿元补助资金,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千家万户。

    据介绍,这10.7亿元财政资金,主要分配在以下方面:

    确保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安排3.7亿元。在2009年初预拨资金的基础上,又据实兑现农村低保资金3.7亿元,全额落实全年农村低保省级补助资金,确保农村低保资金足额、按时发放。同时,提高保障标准,扩大保障范围,将1000元保障标准以下的农村困难群众全部纳入保障范围,保障其基本生活。

    落实抚恤提标和医疗保障政策3.55亿元。其中,1.15亿元用于推动地方各级落实兑现中央于10月1日起再次提高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政策;2.4亿元用于建立优抚对象医疗保障新机制,落实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待遇以及其他优抚医疗优惠政策,解决优抚对象“看病难”问题。

    推进城乡医疗救助1.8亿元。与城镇职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相结合,对患大病的城乡困难群众给予救助,并资助城市低保对象、农村低保对象等困难群众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推动各地加快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建设,促进社会和谐。

    安排灾区困难群众生活8600万元。这部分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将解决冬令期间受灾群众的口粮、衣被、取暖等基本生活困难,并支持有关部门加大工作力度,保证灾民有饭吃、有衣穿、有房住,确保受灾群众生活安定和灾区社会稳定。

    解决城市低保群众生活困难8399万元。重点解决中央和省属单位低保对象生活困难,积极推进城市低保分类施保制度,对重病、重残、“三无”对象、需赡养两个及以上无收入高龄老人的、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等困难低保家庭实施重点救助,帮助困难地区落实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做到应保尽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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