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计划
文章导读:紧紧围绕省委重大决策部署和“十二五”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以增强监督实效为核心,综合运用法定监督形式,加强跟踪监督,督促和支持“一府两院”的工作,促进和保障跨越发展、绿色发展、和谐发展和统筹发展,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
2011年,省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五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九次全委会精神,紧紧围绕省委重大决策部署和“十二五”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以增强监督实效为核心,综合运用法定监督形式,加强跟踪监督,督促和支持“一府两院”的工作,促进和保障跨越发展、绿色发展、和谐发展和统筹发展,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
2011 年常委会监督工作计划分四个方面:一是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二是计划预算审查监督;三是法律实施情况的检查;四是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
一、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
1、省人民政府关于地方金融机构改革发展情况的报告。
2、省人民政府关于全省职业教育工作情况的报告。
3、省人民检察院关于检察机关开展诉讼活动法律监督情况的报告。
4、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五五”普法工作情况的报告。
二、审查和批准决议、听取和审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的执行情况报告,听取和审议审计工作报告。
1、关于青海省2011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2、关于青海省2010年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
3、关于2010年度省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4、关于2011年1―10月份全省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三、法律实施情况的检查
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实施情况。
四、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
认真贯彻实施青海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切实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