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标准化党支部建设的工作意见
文章摘要:更好地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区委八届六次全会精神,切实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大力推进“云岭先锋”工程,更好地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建设现代新盘龙,圆满地完成机关各项工作任务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为进一步规范所属党支部基础建设,认真落实《xx市xx区2006年永葆先进性·“云岭先锋”工程目标考核责任书》,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按照区委组织部、区级机关党委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决定在局属各党支部中,开展建设标准化机关党支部活动。特制定本规定:
一、指导思想和目的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区委八届六次全会精神,切实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大力推进“云岭先锋”工程,更好地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建设现代新盘龙,圆满地完成机关各项工作任务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建设标准化党支部的总体要求
党支部工作制度健全、活动经常;按时召开“三会一课”,支部和党员实施目标化管理和“一岗双责”,并有年度工作计划,半年有小结,年终有总结,台帐资料齐全、准确;坚持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妥善处理不合格党员和违纪党员;有健全的党风责任制和监督检查制度;能保证党员正常行使权利。
三、标准化党支部的标准
(一)党支部的设置
1、局属各部门,凡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应成立党支部。正式党员7人以上的,设立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一般由3—5人组成,最多不超过7人。一般设书记1人,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检委员和其他委员若干人。党员不足7人的,不设支部委员会,由党员直接选举支部书记1人,必要时增选副书记1人。党支部可以从有利于党员开展党内活动的实际出发,合理设置党小组。
2、党支部班子政治上坚强,思想上统一。坚持党的基本路线;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定在本部门贯彻落实,真正发挥战斗堡垒作用。
3、党支部班子健全,分工明确,各司其职,团结协作,正确地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坚持政治学习制度、按时召开民主生活会和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有主动解决自身存在问题的能力。
4、党支部书记有较高的政治素质、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和协调能力,坚持“两手抓”。支部一班人勤政廉洁,作风民主,联系群众,战斗力强,在群众中有威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