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要部门。又如,省和市州党的机关制发的公文,会议纪要和有固定版头的普发性文件可以不盖行文单位的印章,而其他文件则一律要加盖印章。 分析公文制发机关对公文处理提出的要求。有些公文,行文单位会对受文单位办文提出某些要求,如规定什么时候反馈文件的贯彻落实情况,什么时候报问题的处理结果等等,这些要求都是处理公文时必须照办的,也就是说,反馈文件的贯彻落实情况、上报问题的处理结果,这些都是公文处理过程中必不可少的环节。 2.确定各道工序排列的顺序 公文处理的程序,好比工厂里的流水线作业的工艺流程,各道工序的组合排列有其自在的规律,必须先后有序、上下衔接,不能错位,不能颠倒顺序。打乱了办文程序,公文处理工作就难以顺利进行,有的还会增加很多麻烦;有的可能前功尽弃,必须从头做起。那么,公文处理中各道工序的顺序应当怎样确定呢? 第一,根据各道工序间的相互关系来确定。在公文处理的各道工序中,有的工序是为其他工序提供前提条件的,这道工序完成以后,别的工序才能进行,这道基础性工序的位次就必须排在前面,而其他非基础性工序的位次只能排在它的后面。比如,在制发文件的一系列工序中,有领导签批、印刷、盖章三道工序。这三道工序的排列,必须是领导签批文件安排在最前面,其次是印刷文件,最后才是盖章。这三道工序的位次是不能颠倒的,因为文件不可能在领导签批之前就印刷,也不能还没印好就盖章。 第二,根据决策民主化、科学化的要求来确定。许多公文的处理过程实质上就是一个领导决策形成的过程。在公文处理过程中,虽然有的本身不是决策,但对于正确决策的形成具有辅佐、借鉴作用,如为决策提供政策法律依据和信息资料、征求和协调有关方面的意见、拟订公文处理的预案等等。要使这些工作对决策产生积极的作用,就必须在领导决策之前做好。如果领导决策之后再去做这些工作,就违背了正确决策的程序,秘书部门的参谋助手作用就无从体现。 3.各道工序要紧密衔接,前后照应 公文处理是一种接力赛式的群体行为。一件公文的处理往往不是由一个人全程包打包唱,而是有若干方面的人员参与,既有秘书部门的人员,也有其他部门的人员;既有秘书人员,也有领导和其他人员。所以,一件公文的最终处理效果如何,不是由部分参与者的行为来决定,而要由全体参与者的行为来决定,它是一种综合效果。也就是说,一件公文要办好,所有环节的工作都必须做好,只要某个环节上出了纰漏或者工作不到位,其他环节的工作做得再好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