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办单位:省民政厅,人保财险福建省分公司 协办单位:省财政厅、福建保监局,各市、县(区)人民政府 二十一、建设村级综合服务场所 主要内容:2011年前,完成纳入中央、省里规划建设的2685个村级综合服务场所建设任务,其中2010年完成2487个,2011年完成198个;完成因洪灾受损的159个村级综合服务场所恢复重建任务,其中2010年完成36个,2011年完成123个。2011年年底前完成配套建设任务。 主办单位:省委组织部、农办,省发展改革委、民政厅,各市、县(区)人民政府 协办单位:省财政厅 二十二、全面实施农村“村村通客车”工程 主要内容:2011年,全省计划投入资金30.9亿元,继续推进农村公路及其安保工程、危桥改造及撤渡建桥、村村通客车工程建设,进一步改善农村出行条件。建成农村公路(含路网项目和自然村公路)2800公里、完成6800公里农村公路安保工程;改造农村危桥200座、建成10个撤渡建桥(路)项目,2011年底基本完成已排查危桥的改造任务;全省新增、更新农村客车1800辆(新增500辆、更新1300辆),2011年底全省农村等级公路及具备通客车安全条件的公路开通农村客车。 主办单位:省交通运输厅 协办单位:省财政厅,各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及其交通主管部门 二十三、推进全省农村家园清洁行动 主要内容:2011年重点抓好100个乡镇、1500个建制村的垃圾治理。 主办单位: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委农办、省环保厅 协办单位:省国土资源厅、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农业厅 二十四、继续实施新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 主要内容:全省(不含厦门)解决1300个以上行政村饮水不安全人口130万人。 主办单位:省水利厅,除厦门外的市、县(区)人民政府 协办单位:省财政厅、发展改革委、卫生厅 二十五、继续实施“造福工程” 主要内容:组织居住在生产条件极端恶劣、零星分散的边远偏僻自然村贫困群众10万名,通过“造福工程”搬迁,有效改善生产生活条件。 主办单位:省委农办,当地党委和人民政府 协办单位:省国土资源厅、发展改革委、民族宗教厅、财政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老区办 二十六、建设农村社区综合维修服务体系 主要内容:力争用3年时间在全省现有供销社建制的各县(市、区)普遍开展农村社区综合维修服务体系建设,在县城建立县级综合维修服务中心,在重点乡镇建立乡镇综合维修服务站,在较大的行政村建立维修服务点或联系点。在2010年长乐等16个县(市、区)完成农村社区综合维修服务体系建设的基础上,2011年规划安排连江等24个县(市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