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进一步规范对学生的管理,激发学生学习热情,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特制订“优秀学生奖励方案”,请遵照执行。此方案由教务处组织实施,解释权属分管教学副校长。
高中“优生助学奖”方案
一、奖励人数
1、一等奖人数:该年级班数×1;
2、二等奖人数:该年级班数×2;
3、三等奖人数:该年级班数×3;
注:每班人数以54人为标准,超出人数较多的年级,可适当放宽三等奖的人数。
二、获奖学生的确定
1、入校第一学期,以第一次月考成绩为准。按所学的文字学科总分排名,取年级前列名次;以后均按期末成绩排名,取年级前列名次;
2、文理分科后,取升学考试学科总分排名,取年级前列名次,文理分别排序计算。
3.复习生的成绩要高于应届生的最好成绩才能获奖。
4、有会考科目不及格者,取消当年获奖资格。
受学校处分的学生,取消当年获奖资格。
三、奖励办法
1、物质奖励:一等奖:30元/人。月;二等奖:20元/人。月;三等奖:10元/人。月。
2、精神奖励:(1)以单期的期末成绩为准,对获奖学生在全校集会上进行表彰并发放奖状;打彩色光荣榜,放在玻璃橱窗中。
(2)双期的期末表彰,由教导处制表,由各年级在年级集会上进行表彰。
(3)其余的每次表彰由教导处制表,由各班主任在班上宣布表彰结果。
初中“优生奖”方案
一、奖励人数
1、一等奖人数:该年级班数×1;
2、二等奖人数:该年级班数×2;
3、三等奖人数:该年级班数×3;
说明:初中A班各等次的奖励人数不得超过其他班人数的3倍。
二、获奖学生的确定
1、初一年级以期末考试的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成绩总分排名,取前列名次;初二年级以期末考试的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四科成绩总分排名,取前列名次;初三年级以期末考试的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五科成绩加政治、历史两科的50%成绩计总分排名,取前列名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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